请对以下客户计量差错事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09年4月8日,某电力公司营销稽查人员到某厂(变压器容量315kVA)进行检查,用瓦秒法测试后发现计量装置误差达-66%。开箱检查发现表计二次回路中B相电流极性接反(三相四线高供低计),现场情况经客户签字确认后,更正了接线。营销稽查人员核查有关历史工单发现,在2006年8月29日电力公司装表人员更换表计时,将表计二次回路中B相电流极性接反。
【违规条款】
1)DIJ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6.5.3:“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应进行全面的验收,验收试验其中包括接线正确性检查等内容。验收不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禁止投入使用。”
DL/T 448—2000 7.3:“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II、III、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III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2)《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现场抄表时,抄表员应认真检查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封印是否完好。发现客户电量异常情况,需做好现场记录,提出异常报告并及时报职责部门处理。”
3)用电检查人员未履行定期对客户进行检查的职责,用电检查工作不到位。
【暴露问题】
1)计量装表人员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送电时未严格对新装投运设备验收把关。
2)计量人员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现场检验。
3)抄表人员在抄表过程中,未提出异常报告并及时报职责部门处理。
4)核算人员在核算过程中,未提出异常报告并及时报职责部门处理。
5)用电检查人员,对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进行巡视检查不到位。
6)稽查人员未在系统中发现异常报告并及时报职责部门处理。
【措施建议】
1)针对该计量差错错误事件,加强对DL/T 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等制度的学习,认真分析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进行计量装置新装、轮换、改造、变更、移位等工作时,应在工作结束后进行接线检查。送电后,高压计量装置应采用现场校验,低压装置应采用负荷比对等方式进行接线检查。
3)抄表人员与核算人员需加强人员责任心,及时核查出电量异常真实原因。
4)用电检查人员加强对客户计量装置的检查巡视力度。
5)主动向客户赔礼道歉,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协商补收损失的电量电费,维护电力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