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以下客户窃电事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06年11月1

请对以下客户窃电事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06年11月14日,某电力公司营销稽查人员在抽查城区客户计量改造质量时,发现城区供电公司装表接电人员李某帮助某网吧老板(系李某的朋友)实施了窃电行为。经公安局调查,该用户窃电计电费31970元(已经全部收回)。在整个过程中,李某虽未收取老板的任何现金和礼品等财物,但在该网吧存在上网、消费不出钱的事实。


【违规条款】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暴露问题】
1)少数职工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自身道德品质修养,自我约束能力差,对企业极度不忠诚,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丧失理智和基本职业道德,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工作人员不按规章制度执行,办事凭经验,讲义气情面。
3)电力公司对员工监督、教育与警示力度不够,发生内外勾结帮客户窃电。
【措施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三条:“电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加强宣传、教育,构筑强大自律防范体系。以本次事件为警戒,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亲情教育”的特殊警示作用,将防范工作扩展、前移到员工家属,加强对员工8h之外不良行为的动态分析与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忠诚度,树立正确荣辱观。
4)对于员工利用岗位与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并认真整改,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营销业务规章制度,规范营销服务行为,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5)建立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定期对本单位贯彻实施“三个十条”的情况进行自查,严格监督和考核。
6)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员工队伍思想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7)认真履行营销稽查的监督职能,加强对营销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营销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