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以下客户计量差错事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某用户630

请对以下客户计量差错事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某用户630kVA变压器于2011年5月24日新装投入运行后,该用户怀疑用电量存在异常,于2012年7月20日向电力公司提出计量装置校验的申请并办理了相关手续。8月15日,经计量人员校验发现10kV高压电流互感器的变比为40/5,与营销系统电流互感器变比50/5不符,因人员录入问题造成计量倍率错误,导致多收电费100430元。

【违规条款】
1)《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2)DL/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中7.3:“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II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3)《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现场抄表时,抄表员应认真核对客户倍率等信息。对新装及用电变更客户,应核对并确认互感器参数等信息,做好核对记录。”
【暴露问题】
1)服务意识不强,收到客户校验申请后,未在5工作日内校验完毕,并将检验结果通知客户。
2)计量人员未严格执行计量规程,未及时开展首检与周期校验。
3)计量人员责任心不强,未严格对新装投运设备验收把关。
4)现场查勘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进行系统参数录入时未对重要参数未进行仔细核对,给事故留下了隐患。
5)抄表核算人员未及时对客户电费进行分析和核对,造成长时间计量差错。
【措施建议】
1)针对该计量差错错误事件,加强对相关规程、制度的学习,认真分析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特别是互感器现场测试工作中应对倍率进行检查或试验。
2)加强现场查勘人员责任心,特别是对系统参数录入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
3)加强计量人员责任心教育,计费计量装置送电前应对二次接线、电能表和互感器参数、封印等进行核对和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送电。
4)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II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5)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6)抄表员在现场进行新装客户首次抄表时,必须认真核对表计编号、倍率等参数信息。
7)加强电费核算人员的责任心,加强电费核算管理,特别是对新装、增容客户的电费核算的管理。
8)主动及时退还多收的电费金额,真诚向客户赔礼道歉,取得客户的谅解。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强化与新媒体的联系和沟通,维护电力服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