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以下事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08年1月3日,某电

请对以下事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08年1月3日,某电力公司收费员洪某在收费过程中,私自将一户预购电客户的电费实收收据作废,又以少于客户实缴金额的数目重新入账,少进金额1000元,而负责总账核对的收费员刘某未核实洪某收费日报,2月13日,客户欠费跳闸停电,经该公司营销负责人与客户对账后,发现了洪某将1000元电费据为己有的事实。


【违规条款】
1)《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十四条:“抄表及收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借用、贪污电费资金。”
2)《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二十六条:“电费收取应做到日清日结。收费人员每日将现金交款单、银行进账单、当日电费汇总表交电费财务人员。”
3)《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采用(预)购电收费方式时,每日收费结束后,应进行收费整理,清点现金和票据,保证与购电数据核对一致。”
【暴露问题】
1)总账核对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日清日结”、“每日对账”等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私自挪用电费。
2)(预)购电装置管理不到位,对于营销信息化系统于购电系统中电费余额“差异性”未及时调整,导致不存在的“欠费停电”。
【措施建议】
1)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营销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2)电费收缴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确保不发生电费资金安全事故。
3)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该员工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