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以下事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11年某,某电力公司监控人员通过监控分析,发现某客户属连续3个月“居民大电量”异常用户,另经核实电费核算员未按规定发出异常工单,抄表员也未提出该户用电异常报告。后现场稽查人员核查,发现该客户私自转供了一个小型锯木场用电。
【违规条款】
1)《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用户不得白行转供电。”
2)《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十九条:“发现客户电量异常、违约用电、窃电嫌疑、表计故障、有信息(卡)无表、有表无信息(卡)等异常情况,做好现场记录,提出异常报告并及时报职责部门处理。”
3)《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对电量电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及时处理,做好详细记录。”
4)《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第四条:“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
【暴露问题】
1)抄表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发现用户违约用电的异常现象。
2)核算人员未审核出该户用电异常并按规定发出异常工单。
【措施建议】
1)抄表员要严格按《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开展现场抄表工作,加强对抄表异常的分析、报告和闭环管理。
2)加强抄表质量管理,定期开展抄表业务稽查,建立差错考核制度。
3)加强基层单位一线营销服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效益,防范经营和服务风险。
4)核算人员应认真对抄表数据进行校核,及时发现突变或分时段数据不平衡等异常情况并按规定发出异常工单。
5)对该户的私自转供电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