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1)重要电力客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满足保安负荷应急供电需要。对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可以租用应急发电车(机)满足保安负荷供电要求。
2)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应至少满足全部保安负荷正常供电的需要。有条件的可设置专用应急母线。
3)自备应急电源的切换时间、切换方式、允许停电持续时间和电能质量应满足客户安全要求。
4)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5)对于环保、防火、防爆等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应选用满足相应要求的自备应急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