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金额分别是60000元和40000元,合并工作底稿中“营业收入”项目抵消分录借方发生额为20000元,贷方发生额为0,则“营业收入”项目合并数为
A、60000元
B、80000元
C、100000元
D、120000元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该题考查的是合并报表编制中合并工作底稿合并数的计算。合并工作底稿中各项目的合并数等于合计数加上或减去抵消分录借贷方金额。其中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项目合并数应当用合计数加上抵消分录贷方发生额减去抵消分录借方发生额计算。该题中“营业收入”项目是收入项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由此合并数为80000(60000+40000+0-20000)元。
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金额分别是60000元和40000元,合并工作底稿中“营业收入”项目抵消分录借方发
- 2024-07-29 04:14:14
- 高级财务会计(0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