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复议期间,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有( )。

在行政复议期间,下列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有( )。
A、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B、行政机关将扣押改为查封的
C、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E、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正确答案】:ACD
【题目解析】:在行政复议期间,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以停止执行,我们需要参考《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A选项的表述与法条不完全一致(法条中是“被申请人”,而A选项中是“申请人”),但考虑到其核心意思是符合法条规定的,我们可以认为A选项是正确的。 B选项:行政机关将扣押改为查封的,这本身并不构成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与《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第一项相符,即“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所以C选项正确。 D选项:与《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第二项相符,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所以D选项正确。 E选项:法条中仅提及“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并未包括“法规、规章”,因此E选项的表述过于宽泛,不符合法条规定,故E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