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写字楼业主与某装饰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家装承揽合同。合同中对工程总造价、工期、质量标准、工程 款支付等作了具体规定。对于该承揽合

某写字楼业主与某装饰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家装承揽合同。合同中对工程总造价、工期、质量标准、工程 款支付等作了具体规定。对于该承揽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写字楼业主关心的是承揽人的工作过程
B、写字楼业主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C、装饰公司按约定选用的材料,要接受写字楼业主检验
D、装饰公司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转交第三人完成
E、装饰公司在完成工作期间,要接受定作人管理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对于该承揽合同,我们可以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 A项: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此处为写字楼业主)通常更关心的是承揽人(此处为装饰装修公司)的工作成果,而非其工作过程。因此,A项错误。 B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意味着写字楼业主确实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对由此造成的承揽人损失进行赔偿。所以,B项正确。 C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因此,装饰公司按约定选用的材料,需要接受写字楼业主的检验。C项正确。 D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因此,装饰公司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转交第三人完成。D项正确。 E项: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装饰公司在完成工作期间,一般无需接受定作人的管理,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所以,E项错误。 综上所述,正确的选项是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