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地役权是按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担保物权
B、地役权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登记时设立
D、地役权的存在以需役地和供役地相邻接为要件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我们可以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分析:
A项:地役权并非担保物权,而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如抵押权、质权等。而地役权则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需役地人)为了使用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供役地)的权利。因此,A项错误。
B项:《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同时,《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所以,B项正确。
C项:虽然地役权合同需要登记,但地役权的设立并非自登记时开始,而是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只是对抗要件,而非设立要件。因此,C项错误。
D项:地役权的存在并不以需役地和供役地相邻接为要件。即使两地不相邻,只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设立地役权。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B。
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2024-11-09 17:43:15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