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房屋卖给乙,并就房屋买卖订立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也未实际交付。关于 该买卖合同效力和房屋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B、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D、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来分析题目中的关键信息。甲将其房屋卖给乙,双方订立了书面合同,但并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且房屋也未实际交付。我们需要判断的是买卖合同的效力和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在本题中,甲和乙之间就房屋买卖达成了书面合同,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合同中的特殊约定,因此,买卖合同自成立时即有效。
接下来,我们分析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虽然甲和乙之间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因此,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仍然属于甲。
对于选项B,虽然买卖合同有效,但由于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乙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更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选项C,买卖合同效力并不待定,而是自成立时即有效。
综上所述,正确的答案是D,即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
甲将其房屋卖给乙,并就房屋买卖订立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也未实际交付。关于 该买卖合同效力和房屋所有权的说法,
- 2024-11-09 17:42:5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