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对于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当事人双方可以任意约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B、应将建设用地上建筑物一并处分
C、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D、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来逐一分析选项:
A选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表明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并且续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而非当事人双方可以任意约定。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这说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将其上的建筑物一并处分,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错误的选项是A。
                    
                    根据《物权法》,对于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 2024-11-09 17:42:14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新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