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下列( )代表可进入竣工验收委员会。
A、地方政府
B、水行政主管部门
C、项目法人
D、投资方
E、质量监督单位
【正确答案】:ABDE
【题目解析】: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验收委员会应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和投资方均可以代表各自的立场和职责参与验收委员会,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质量标准的符合性。
选项A“地方政府”通常代表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对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监管和协调的职责。
选项B“水行政主管部门”是专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政府部门,其代表参与验收是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水利政策、法规和标准。
选项D“投资方”是工程项目的出资方,其代表参与验收可以确保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选项E“质量监督单位”是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的机构,其代表参与验收是确保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
选项C“项目法人”虽然是工程建设的主体,但在验收规程中,项目法人通常是验收委员会的组织者而非代表者。验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单位的代表,但项目法人本身并不直接作为验收委员会的代表。
因此,根据上述分析,选项A、B、D和E均可以代表进入竣工验收委员会,而选项C则不符合题目要求。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下列( )代表可进入竣工验收委员会。
- 2024-11-09 15:19:07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