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若工程建设项目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若工程建设项目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最长可延期( )个月。
A、12
B、6
C、4
D、3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当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时,经过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同意,可以适当地延长验收期限。关于延长的最长期限,规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在提供的选项中,我们需要确定哪一个是最长的延期月数。选项A是12个月,选项B是6个月,选项C是4个月,而选项D是3个月。根据规程的规定,延长的最长期限应当是最接近但不超过这个规定值的选项。 由于规程中规定的具体延期月数我无法直接引用(因为规程的具体内容不在我的知识库中),我们需要依据常识和一般工程管理的实践来推测。在大多数情况下,工程验收的延期不会长达一年,因此选项A可能过长。而选项C和D则显然比选项B要短。 因此,在没有直接引用规程具体条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合理推断选项B,即6个月,是最符合一般工程延期验收期限的。所以,答案是B。不过,请注意,为了完全确定答案的准确性,最好直接查阅《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