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由甲公司预先垫付20%的工程款,但没有约定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法,若

甲建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由甲公司预先垫付20%的工程款,但没有约定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法,若甲乙公司就工程款支付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并偿还垫付工程款的利息,人民法院应( )。
A、对该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B、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C、对工程款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利息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D、对工程款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利息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法中关于利息的相关规定。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合同当事方设定了支付利息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时机等关于利息的合同条款,通常这些约定是有效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合同对利息没有明确约定,根据相关法规,法院一般不支持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 在该案中,对于工程款支付争议的部分,法院会审查合同规定并可能支持甲公司让乙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请求。但是因为合同未约定利息支付,法院可能不支持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综上所述,答案选项C是符合实际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