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施工单位向乙预制件厂订制非标购件,合同约定乙收到支票之日3日内发货,后甲顾虑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要求其先行发货,乙表示拒绝。则乙的行为( )。
A、违约行为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似乎文中提到了一些法律概念,我可以帮助你解析题目并给出参考答案。
根据题目描述,甲施工单位与乙预制件厂签订了合同,并约定了发货时间。后来,甲要求提前发货,而乙拒绝了这个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乙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即,乙有权依照合同条款和约定履行合同,因此拒绝了甲的提前发货要求,这是合法且符合契约精神的。
因此,正确答案应选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甲施工单位向乙预制件厂订制非标购件,合同约定乙收到支票之日3日内发货,后甲顾虑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要求其先行发货,乙表示拒绝。
- 2024-11-09 12:13:25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