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一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双方约定在各自施工范围内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施工中,乙施工单位工程出现质量事故给建设

甲、乙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一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双方约定在各自施工范围内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施工中,乙施工单位工程出现质量事故给建设单位造成50万元损失,则该损失应由( )。
A、乙承担全部责任
B、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次要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按照合同比例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联合承包的情况有明确规定。当两个或更多的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一个工程项目时,它们被视为一个整体,对工程的整体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无论事故发生在哪个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内,所有联合承包的单位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具体到本题,甲和乙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了一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乙施工单位的工程出现了质量事故,给建设单位造成了50万元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甲和乙施工单位应当对此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甲和乙施工单位共同赔偿这50万元的损失,而不仅仅是要求乙施工单位单独承担。 因此,正确答案是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