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制度的说法,正确是( )。
A、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B、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向抵押权人转移占有
C、有第三人加入,保证合同无效
D、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并不需要向抵押权人转移占有。抵押是物的担保方式之一,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并使用抵押物。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有第三人加入,并不直接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有效性主要依赖于主合同的有效性以及保证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D选项:根据《担保法》第八十六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留置权人需要妥善保管留置物,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