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发包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³,乙项为3200m³,经协商合同价甲项为180元/m³,乙项为160元/m³。承包合同规定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该项预付款的数额是( )。
A、1.96万元
B、8.28万元
C、10.24万元
D、18.52万元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需要计算两个子项工程的合同总价。
甲项工程的合同总价 = 2300m³ × 180元/m³ = 414000元
乙项工程的合同总价 = 3200m³ × 160元/m³ = 512000元
两个子项工程的合同总价合计 = 414000元 + 512000元 = 926000元
根据承包合同规定,业主需要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预付款数额 = 926000元 × 20% = 185200元
将185200元转换为万元单位,即18.52万元。
因此,答案是D. 18.52万元。
某项工程发包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³,乙项为3200m³,经协商合同价甲项
- 2024-11-09 11:24:36
- 建设工程经济【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