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工程变更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下列关于工程变更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
B、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C、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约定的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D、变更指示由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关于工程变更程序,首先我们需要理解每个选项的内容及其背后的逻辑。 A选项描述了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与发包人共同研究并确认变更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变更指示的情况。这符合一般工程合同中对变更指示的要求。 B选项描述了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情况。这也是工程变更程序中常见的步骤。 C选项描述了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情况。这也是变更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然而,D选项说“变更指示由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这与常规的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相悖。在工程合同中,监理人通常是发包人授权的,代表发包人进行工程管理,包括发出变更指示。虽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发包人也可能直接发出变更指示,但一般来说,监理人作为被授权的代表,更有可能是变更指示的发出者。因此,D选项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综上所述,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