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 )。
A、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
B、由于工程施工,给项目周边环境与生态造成破坏
C、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
D、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E、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正确答案】:ACDE
【题目解析】: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违约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因为支付款项是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
C. 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监理人作为发包人代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起着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如果监理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发出复工指示,且无正当理由,这可以被视为发包人方面的违约行为,因为它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行。
D. 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如未能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等)导致工程停工,这显然属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
E. 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这涵盖了发包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属于根本性的违约行为。
而B选项“由于工程施工,给项目周边环境与生态造成破坏”并不直接构成发包人的违约行为。通常,施工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可能会涉及到承包人的施工责任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而非直接指向发包人的违约。因此,B选项不应被包括在发包人违约的情形中。
综上所述,答案应为ACDE。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属于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 )。
- 2024-11-09 10:32:15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