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则( )。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则( )。
A、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B、视为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C、发包人应在收到该证书后28天内,将进度款支付给承包人
D、不应视为监理人已批准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监理人出具的进度付款证书仅仅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或工作的进度款支付的证明,而不代表监理人已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该证书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并不涉及对工程质量、完成度或其他合同要求的认可。 选项A“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过于宽泛,因为进度付款证书不涉及同意或不同意的判断。 选项B“视为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同样不准确,因为进度付款证书不等同于发包人的接受。 选项C“发包人应在收到该证书后28天内,将进度款支付给承包人”虽然描述了支付的时间限制,但这并不是进度付款证书本身的含义,而是支付程序的一部分。 选项D“不应视为监理人已批准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正确地指出了进度付款证书的作用范围,即它仅仅是一个付款证明,并不表示监理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或批准。 因此,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