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丙因琐事将乙打成重伤。乙花去医药费3万元。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丙赔偿损失。在案件审理中,甲因车祸死亡,其未留有遗产,但有一个儿子。乙的损失( )。
A、应根据甲、丙的过错程度由甲的儿子和丙分担
B、应由丙全部承担
C、应由甲的儿子全部承担
D、应由甲的儿子和丙平均分担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在此案中,乙被甲、丙打伤,并因此产生了3万元的医药费。乙作为受害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丙赔偿其损失。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甲因车祸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产。
根据法律的基本原则,甲的儿子并不继承甲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即乙的医药费损失。这是因为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是甲个人的债务,与甲的继承人无关。因此,甲的儿子没有义务为甲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乙的损失也不能由甲的儿子和丙平均分担,因为甲的儿子没有责任,也不存在过错。
由于甲已经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产,乙的损失只能由另一个侵权人丙承担。这是因为乙的医药费是由于甲、丙的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尽管甲已经去世,但丙仍需承担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因此,正确答案是B,即乙的损失应由丙全部承担。
甲、丙因琐事将乙打成重伤。乙花去医药费3万元。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丙赔偿损失。在案件审理中,甲因车祸死亡,其未留有遗产,但有一
- 2024-11-09 06:27:02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