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协议离婚时,乙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半年后,乙又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
A、不予支持
B、应予以支持
C、只要证据充分,就予以支持
D、即使证据不充分,只要有损害的事实,就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在此题中,我们首先需要理解《婚姻法》第46条的相关内容,它规定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是有时效性和条件性的。
具体到本题,甲、乙协议离婚时,乙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这表示在离婚时,乙已经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即放弃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这一决定是在离婚登记时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
接下来,我们逐项分析选项:
A. 不予支持:这一选项符合上述分析,乙在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因此半年后再提出是不被支持的。
B. 应予以支持:这与乙的先前决定相违背,故不正确。
C. 只要证据充分,就予以支持:即使证据充分,但乙已经放弃了这一权利,因此证据是否充分并不影响最终的决定。
D. 即使证据不充分,只要有损害的事实,就予以支持:这一选项同样忽视了乙在离婚时的决定。
因此,正确答案是A,即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乙半年后再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
甲、乙协议离婚时,乙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半年后,乙又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损害赔偿
- 2024-11-09 06:26:07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