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比赛中故意打伤乙的眼睛,影响了乙的视力。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健康权
B、生命权
C、名誉权
D、肖像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各个选项所代表的法律权益的定义:
A.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健康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全。
B. 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是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是蛋白质存在的一种形式。
C.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D.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是自然人专有的民事权利,它可以由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上的艺术形象、肖像作品享有制作专有权,使用专有权,公开肖像权。
根据题目描述,甲在比赛中故意打伤乙的眼睛,影响了乙的视力。这一行为直接对乙的身体机能造成了损害,属于对健康权的侵犯。因为乙的视力下降是身体机能受损的表现,而非生命权、名誉权或肖像权受到损害。
因此,选项A“健康权”是正确的。
甲在比赛中故意打伤乙的眼睛,影响了乙的视力。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 2024-11-09 06:25:42
- 民法(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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