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添附的是(  )。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添附的是(  )。
A、混合
B、生产
C、加工
D、附合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在民法中,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确认该新物的所有权归一人所有的制度。添附包括三种类型:混合、加工和附合。 A项: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杂合并,难以识别或分离。混合的结果通常是产生新的物,或者原物虽在但已失去原有形态或性质。因此,混合属于添附的一种。 B项:生产是指通过人的劳动,创造出新的物。生产的结果是一个全新的物,这个物与原物在性质、形态和用途上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于生产是创造新物,而不是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因此生产不属于添附。 C项: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加工的结果是产生了一个与原物不同的新物,但这个新物是在原物的基础上通过加工行为形成的。因此,加工属于添附的一种。 D项:附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附合包括动产与动产的附合、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以及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因此,附合也属于添附的一种。 综上所述,不属于添附的是B项: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