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A、筹建活动开始时
B、经营活动开始时
C、董事会成立时
D、设立登记完成时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在民法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以及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的设立登记完成之时。筹建活动、经营活动或董事会成立都发生在法人设立登记之前或过程中,而这些阶段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尚未产生。 因此,正确答案是D,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设立登记完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