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请问:?
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查看材料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B、由甲自行承担
C、由乙的监护人与甲承担
D、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护人责任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首先,我们来分析题干中的几个关键点:
1. 甲16岁,乙13岁,均为中学生,其中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 甲教唆乙去损坏快餐店的送餐车。
3. 乙按照甲的教唆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快餐店送餐车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唆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因此甲应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同时,乙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了侵权行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因此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应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故正确答案为D。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
- 2024-11-09 06:23:31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