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妻子早亡,两人仅有一子王二。后王二与张元结婚,生下儿子王三。不久,王二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治身亡,王大得知该消息后心脏病发作

王大妻子早亡,两人仅有一子王二。后王二与张元结婚,生下儿子王三。不久,王二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治身亡,王大得知该消息后心脏病发作当场死亡。经查,王大共有财产20万元,王二与张元共有财产6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因王大无法定继承人,故王大的所有遗产归国家所有
B、王三为王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C、王三共可获得遗产50万元
D、张元共可获得遗产25万元
【正确答案】:ACD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根据题目中的情况分析遗产的分配。 A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但在本题中,王大是有继承人的,即王二作为王大的子女,有权继承王大的遗产。虽然王二在继承开始前死亡,但根据代位继承制度,其直系晚辈血亲王三有权代位继承王大的遗产。因此,A选项“因王大无法定继承人,故王大的所有遗产归国家所有”是不正确的。 B选项:王三作为王二的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王大的遗产。由于王大为王三的祖父,且王二的父母先于王二死亡,王三作为王二的唯一子女,为王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 C选项:王大共有财产20万元,全部由王三代位继承。王二与张元共有财产60万元,在王二去世后,其中一半即30万元作为王二的遗产进行分割。张元作为配偶,王三作为子女,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两人各继承15万元。所以,王三总共获得的遗产为20万元(代位继承)+ 15万元(直接继承)= 35万元,并非50万元。因此,C选项是不正确的。 D选项:如上所述,张元从王二的遗产中继承15万元。但题目中并未提及张元可以从王大处继承遗产,因此,D选项“张元共可获得遗产25万元”是不正确的。 综上,不正确的选项是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