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因与家庭闹僵,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甲独自在S城打拼,欠乙20万元未还,且甲与丙同居,生下一女(3岁),甲无任何财产。甲父死亡后,甲宣布放弃继承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
B、甲之女有权主张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C、如甲父的遗产已经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自动恢复
D、如甲父的遗产尚未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肯定恢复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继承权放弃的效力及撤销。
选项A,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本题中甲放弃继承权并非“无偿转让财产”,因为继承权是期待权,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实际权利,所以甲的放弃行为并非“无偿转让财产”,故乙无权请求撤销。A选项错误。
选项B,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题中,甲作为甲父的子女,虽然宣布断绝父子关系,但并无法律效力,甲仍然是甲父的法定继承人。甲之女作为甲的直系血亲,在甲放弃继承权时,有权代位继承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甲之女有权主张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B选项正确。
选项C、D,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甲放弃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且该行为是形成权,一经表示,即发生效力,不存在反悔的问题。故C选项“如甲父的遗产已经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自动恢复”、D选项“如甲父的遗产尚未分割,甲表示后悔的,其继承权肯定恢复”的说法均错误。
甲为因与家庭闹僵,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甲独自在S城打拼,欠乙20万元未还,且甲与丙同居,生下一女(3岁),甲无
- 2024-11-09 06:22:13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