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丙(时年9岁)由甲抚养,乙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直到丙18周岁。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丙可以要求乙承担费用?( )
A、丙10岁时因为要上国际小学,每年需要学费3万元,生活费2万元
B、丙12岁时因甲照顾不周患病,花去医疗费10000元,且每月仍需医药费600元
C、丙14岁时因为在中学学校与同学打架,需要赔偿受害同学2000元医疗费用
D、丙15岁时破格被清华大学录取,当年需要学费12000元和生活费1000元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在解答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考虑的是父母在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责任,特别是当子女需要额外的费用时。让我们逐一分析每个选项:
A选项:丙10岁时因为要上国际小学,每年需要学费3万元,生活费2万元。根据一般法律原则,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责任是基本的、合理的,并不必然包括为子女提供超出一般水平的教育费用。除非协议中有特别约定,否则乙不需要承担这笔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
B选项:丙12岁时因甲照顾不周患病,花去医疗费10000元,且每月仍需医药费600元。这是因甲的过失导致的额外费用,属于丙的合理需要。因此,乙有责任承担这部分费用。
C选项:丙14岁时因为在中学学校与同学打架,需要赔偿受害同学2000元医疗费用。虽然丙的行为是过失的,但赔偿受害同学的医疗费用是丙的法定责任,也是他的合理需要。乙作为丙的父亲,有义务承担这部分费用。
D选项:丙15岁时破格被清华大学录取,当年需要学费12000元和生活费1000元。虽然清华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相较于一般学校要高,但这属于丙的合理教育费用。乙作为丙的父亲,有责任承担这部分费用。
综上所述,选项B、C、D是丙可以要求乙承担费用的情形。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甲与乙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丙(时年9岁)由甲抚养,乙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直到丙18周岁。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丙可以要求乙承
- 2024-11-09 06:21:57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