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秘制酱油的技术秘密成果,对于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均未有相关约定。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己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
B、甲公司可以普通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但需将由此获得的收益与乙公司平分
C、若乙公司将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丁公司,该转让合同效力待定
D、双方必须约定明确该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
【正确答案】:AB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技术秘密的权属及使用权、转让权的分配原则。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A选项,根据前述规定,由于甲乙两公司没有约定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那么双方都有权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无需征得对方同意。因此,A选项说法“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己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是不正确的。
B选项,甲乙两公司都有权使用和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但所获收益如何分配,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按照各自的贡献大小分配。因此,B选项说法“甲公司可以普通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但需将由此获得的收益与乙公司平分”将收益分配方式限定为“平分”是不准确的。
C选项,由于甲乙两公司都有权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乙公司将转让权让与丁公司并不构成无权处分,因此转让合同是有效的。C选项“若乙公司将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丁公司,该转让合同效力待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D选项,如前所述,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那么双方都有权使用和转让,并非必须约定明确。因此,D选项“双方必须约定明确该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不正确的选项是ABD。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秘制酱油的技术秘密成果,对于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均未有相关约定。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2024-11-09 06:21:23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