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就该建设工程签订了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
B、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首先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其余合同均无效
C、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最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其余合同均无效
D、若该建设个程竣工且质量合格,则实际履行的建设工程施丁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对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形,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在本题中,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就该建设工程签订了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并未提供这些合同是否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具体信息。然而,由于题目描述中提到了“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可以推断出这些合同之间可能存在重复、矛盾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
A选项表示所有合同均无效,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表述,但在没有具体信息表明哪些合同有效、哪些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推断。
B选项和C选项分别认为首先签订或最后签订的合同有效,其余合同无效,但题目中并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来支持这一判断。
D选项认为若建设工程竣工且质量合格,则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然而,合同的效力并不完全取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工程质量,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合同本身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根据题目描述和法律规定,最合理的答案是A选项,即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
若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就该建设工程签订了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 2024-11-09 06:20:53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