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乙公司看中的某大型设备,并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期10年,总租金为2亿元,租金于每年1月1日支付2000万元。后乙公司未支付到期的第三年、第四年租金,经甲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对此,以下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D、甲有权请求乙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并要求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C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本题中,乙公司未支付到期的第三年、第四年租金,经甲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因此甲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
B选项:同样基于上述法条,出租人在承租人经催告后不支付租金时,可以选择要求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故B选项正确。
C选项:如果出租人选择不解除合同,他当然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虽然出租人有权请求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并有权解除合同,但这两项权利是独立的,出租人不能同时要求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并解除合同,因为解除合同后就不存在继续支付租金的问题了。所以D选项错误。
综上,正确答案为ABC。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乙公司看中的某大型设备,并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期10年,总租金为2亿元
- 2024-11-09 06:20:16
- 民法(专升本)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