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月饼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农历2010年8月12日前向乙交付月饼若干。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月饼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农历2010年8月12日前向乙交付月饼若干。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合同不能履行,则甲得解除合同
B、若甲公司在农历2010年8月12日之前明确向乙商场表示不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
C、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甲只能如期交付60%的月饼。则乙得解除合同
D、若甲公司迟延至8月15日尚未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B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的条款。 A选项: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如果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甲公司在农历2010年8月12日之前明确向乙商场表示不交货,则乙商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地震导致甲公司只能如期交付60%的月饼时,这属于部分履行,并非完全不能履行。在此情况下,乙商场可以选择接受部分履行或者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并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甲公司迟延至8月15日尚未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如果乙商场已经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而甲公司仍未交货,乙商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