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将自己的一部苹果手机作价4000元出售小李,后小王告诉小李4000元的价款请求权转让给了其朋友张某。但在交货前一天,甲的手机

小王将自己的一部苹果手机作价4000元出售小李,后小王告诉小李4000元的价款请求权转让给了其朋友张某。但在交货前一天,甲的手机被盗。则小李:( )
A、得解除合同并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B、得对小王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C、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D、不得解除合同但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合同法和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小王与小李之间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小王将苹果手机作价4000元出售给小李。随后,小王通知小李将4000元的价款请求权转让给了其朋友张某。这里涉及到了债权的转让,即小王将向小李主张货款的权利转让给了张某。 然而,在交货前一天,甲的手机被盗。这导致小王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标的物(手机),从而构成了履行不能。在履行不能的情况下,小李作为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因为小王已经失去了履行能力(手机被盗),所以小李可以解除合同。 接下来,关于张某的给付请求。虽然小王将价款请求权转让给了张某,但由于小王无法履行交付手机的义务,且小李已经选择了解除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已经不存在。既然合同已经不存在,那么基于这份合同的债权转让也自然失效。因此,张某无法基于这份已经不存在的合同向小李主张给付请求。 综上,小李可以解除合同并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所以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