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负有债务100万元,约定分别于2019年1月1日、3月1日、5月1日归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分期偿还,由丙提供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后甲与乙协商将每笔债务均顺延2个月,乙表示同意,但未通知丙。乙于2019年1o月1 Et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未约定保证方式,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B、丙保证担保的债权为80万元
C、丙保证担保的债权为50万元
D、因延长还款期限对主债务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且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AB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保证合同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但《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的,视为一般保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二)......(三)债权人已经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在债权未受清偿情况下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本题中,虽未约定保证方式,但债权人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故应当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而非一般保证。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和C选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本题中,债务履行期限的延长并未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负担,故保证人仍应对原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即100万元。B选项和C选项的说法均错误。
D选项:如上所述,债务履行期限的延长并未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负担,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只是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因此,D选项“丙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说法错误。
综上,错误的选项是ABD。
甲对乙负有债务100万元,约定分别于2019年1月1日、3月1日、5月1日归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分期偿还,由丙提供保
- 2024-11-09 06:18:19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