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事实中,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有( )。
A、丙因家里临时有事请同事代值夜班
B、乙为泄私愤将同事张某沐浴的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中
C、甲收银员因疏忽少收了顾客徐某30元购物卡
D、戊向税务局申报纳税
E、丁商场承诺“假一罚十”
【正确答案】:BCE
【题目解析】:在民法中,债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包括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A选项:丙因家里临时有事请同事代值夜班,这通常构成的是委托关系或劳务关系,但不直接产生民法上的债。因为债的关系中通常涉及到给付义务,而同事之间的代班往往基于人际关系或工作关系,不一定有明确的给付义务。
B选项:乙为泄私愤将同事张某沐浴的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中,这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乙应对张某承担侵权责任,即民法上的债。
C选项:甲收银员因疏忽少收了顾客徐某30元购物卡,这属于不当得利。因为徐某并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却获得了购物卡的价值,而甲则因此遭受了损失。根据不当得利原则,徐某有义务返还这30元购物卡的价值给甲,形成了民法上的债。
D选项:戊向税务局申报纳税,这是基于税收法律规定的义务,是戊与国家税务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上的债。
E选项:丁商场承诺“假一罚十”,这是丁商场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属于合同的一种。如果商场出售了假货,则按照约定需要承担“假一罚十”的责任,即形成了民法上的债。
综上所述,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的有B(侵权行为)、C(不当得利)和E(合同),故正确答案为BCE。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有( )。
- 2024-11-09 06:17:51
- 民法(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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