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归于消灭。这种法律现象称为( )
A、债的概括移转
B、债务移转
C、混同
D、债权让与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答案解析: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在本题中,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的主体资格消失,此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归于消灭,符合混同的情形。债的概括移转是指债的一方主体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债务移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均不符合本题情形。所以,答案是选项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