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不定项)甲是某期货公司客户,某日结算时,甲的保证金水平高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低于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

[综合题](不定项)甲是某期货公司客户,某日结算时,甲的保证金水平高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低于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期货公司向甲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次日甲未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未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期货公司次日可以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对甲进行强行平仓
B、期货公司次日应当对甲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C、如果甲的账户因次日继续持仓扩大了损失,期货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D、期货公司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允许客户透支交易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又未能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追加保证金的,按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处理;约定不明确的,期货公司有权就其未平仓的期货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本题中,由于甲的保证金水平高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但低于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故期货公司次日可以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对甲进行强行平仓,但强行平仓不是期货公司的应当义务。C选项错误,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因此,如果甲的账户因次日继续持仓扩大了损失,损失应由甲承担。D选项错误,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审查期货公司或者客户是否透支交易,应当以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为标准。本题中,甲的保证金水平高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不构成透支交易。故本题选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