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被某国有金融机构派往某非国有期货公司任职,在职期间,李某擅自挪用公司的公款用于自己购买股票,但由于李某操作不当最终无力归还。

李某被某国有金融机构派往某非国有期货公司任职,在职期间,李某擅自挪用公司的公款用于自己购买股票,但由于李某操作不当最终无力归还。李某的行为构成()。
A、挪用资金罪
B、泄露内幕信息罪
C、贪污罪
D、挪用公款罪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七条,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挪用公款罪。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