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上诉的条件和方式?

劳动争议案件上诉的条件和方式?
【正确答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和《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具备的条件做了规定。 (一)原告是与本劳动争议案件有直接关系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所谓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受自己管理支配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了劳动权利义务争议。但这种直接利害关系是形式上的,也就是说,只要原告认为存在并加以说明即可。是否属直接利害关系法院通过审理后加以认定。 (二)有明确的被告。一是所提出的被告必须能够特定化。二是被告是实际存在的,已死亡的劳动者或已被注销的用人单位不能作为被告。如果没有明确的被告,虽不影响起诉的成立,但会使诉讼程序无法进行。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在起诉时应明确要求法院通过诉讼予以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诉讼请求不明确、不具体会导致审判无从下手。 (四)案件已经过劳动争议裁决。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不经过裁决,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五)起诉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劳动法》的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起诉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以书面起诉为原则,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P24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