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前儿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特点以及艺术教育的独特规律,教师在组织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时,怎样贯彻审美性原则?

根据学前儿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特点以及艺术教育的独特规律,教师在组织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时,怎样贯彻审美性原则?
【正确答案】:根据学前儿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特点以及艺术教育的独特规律,教师在组织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贯彻审美性原则:
(一)精心营造适宜的审美情境和艺术氛围,萌发学前儿童对美的感受与体验
3—6岁的儿童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因此,在进行艺术教育活动时,教师精心营造适宜的审美情境,引发儿童对艺术学习的兴趣和审美准备就非常必要,这是萌发儿童对美的感受与体验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可以通过巧妙布置活动室,使用多媒体课件和音响设备,制作教具和学具,展示图片和艺术作品,以及教师生动形象的语言、动作、衣着和姿态,为儿童精心营造出适宜的审美情境和艺术氛围。这种不同寻常的情境与氛围,会使儿童兴趣盎然地置身于其中,从而使艺术教育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二)引导学前儿童以审美的态度去欣赏和表现事物
所谓审美态度,就是指人们从事艺术与审美活动时所持的一种奇特的心理状态,而且外物美和不美,或能否发现外物的美,都由这种态度所决定。审美态度既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实用功利态度,也不同于科学探索活动中的科学态度。审美态度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无关功利性”(或“非功利性”)。所谓“无关功利性”,并不是说人们对观看的事物不感兴趣,而是不考虑它在现实中对自己的用处,既不想占有它、使用它和制造它,也不想分析它、批判它和研究它,而是集中注意力对事物的外观做沉思和欣赏。例如,人们以审美的态度欣赏柳树、松树等树木时,就不会想要占有它们,或想到这些树对自己有什么价值,能否用来制作桌椅、床等家具,也不会探究这些树的科学属性,而是集中注意力关注柳树和松树的外形、颜色等特征,如树冠和树叶的形状、颜色以及它们的不同之处和肌理变化,关注微风吹来时柳树和松树的不同动态以及它们所发出声音的不同,感受柳树的婀娜多姿和松树的伟岸挺拔,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是以一种功利主义的态度去看待周围事物的,即只能够看到事物对自己生存的用途。不难想象,如果以这种功利主义的态度去从事艺术活动,则很难发现、欣赏和表现事物之美,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也就无法体现。因此,在组织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时,教师必须注重引发儿童的审美态度,使他们在欣赏和表现美的事物时,能够主动关注其色彩、形态、线条等形式特征,并在艺术与美的浸润中逐渐拥有一颗能感受诗意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