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未成年人曹某、傅某、吴某拿了三只酒瓶从15层楼窗口往下扔,第一只酒瓶掉在地上,而第二只酒瓶击中了2岁的马某之头部,致其死亡。现无法查明第二只酒瓶为三人中的何人所扔。下列表述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由三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B、应由三名未成年人承担连带责任
C、三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均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应根据监护人的经济状况向受害人的家属给予补偿
D、由于无法确定酒瓶具体是谁扔掉,所以没有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实际造成他人损害,但不能确定该人是谁,由全体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三人为未成年人,所以有三人的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
三名未成年人曹某、傅某、吴某拿了三只酒瓶从15层楼窗口往下扔,第一只酒瓶掉在地上,而第二只酒瓶击中了2岁的马某之头部,致其死亡。
- 2024-11-08 19:51:25
- 侵权责任法(14081-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