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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共同管理权有哪些内容?
2024-11-08 19:27:21
物权法(14392-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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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共同管理权有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1)业主有权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有权决定区分建筑物相关事项;业主享有知情权;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2)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不得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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