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日下午,钱某驾车与孙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骑车经过的赵某受伤骨折。经查,钱某为了庆祝好友王某脱单,二人相约喝酒,席间王某明知钱某不胜酒力仍然极力劝酒,最终钱某醉驾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车辆系钱某从周某处借得,周某在出借时知道钱某并无驾照。次日,钱某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心情压抑,时常心不在焉,在乘坐公交车时不小心坐过站,强行下车不成,便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冲突,公交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愤而还击,导致车辆失控坠江,全车乘客遇难。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题中,如果赵某个人体质的因素在其所受损害中占到25%,那么钱某与孙某能否主张减轻25%的责任?为什么?
(2)本题中,赵某是否可以向周某主张承担侵权责任?为什么?
(3)如果你是公交车上其他乘客的代理律师,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你会将谁列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不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一方如果存在过失,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在本题中,赵某作为非机动车一方,并无过失,仅有特殊体质原因不能作为钱某与孙某的减责事由。
(2)可以。出租、出借机动车的,承租人、借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借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出租人、出借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在本题中,钱某自然应当赔偿,由于周某明知钱某没有驾照依然借给其机动车,存在过错,因此周某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3)公交公司与钱某的继承人。
原因:
①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由于职务行为导致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本题中,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过程中与钱某斗殿导致乘客死亡,属于因职务行为导致他人损害,公交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 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继承所得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在本题中,钱某与公交车司机打斗导致乘客死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钱某死亡。其继承人仍然应当在继承所得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某日下午,钱某驾车与孙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骑车经过的赵某受伤骨折。经查,钱某为了庆祝好友王某脱单,二人相约喝酒,席
- 2024-11-08 19:22:09
- 人格权法(14098-sd)
上一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
下一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减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