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各自分别往丙的食物中投放了半份毒药,毒药刚好达到致死量,致丙死亡。甲和乙的行为属于
A、共同侵权行为
B、共同危险行为
C、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D、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民法典》第 117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本题中,甲、乙(没有意思联络)分别投毒,造成丙死亡,能够确定责任大小(即各自份额)。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
甲和乙各自分别往丙的食物中投放了半份毒药,毒药刚好达到致死量,致丙死亡。甲和乙的行为属于
- 2024-11-08 19:20:59
- 人格权法(14098-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