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同学趁乙同学午睡之机,为捉弄乙同学,将其头发用剪刀剪去了一部分。则甲侵犯了乙的
A、身体权
B、健康权
C、生命权
D、名誉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具体的人格权的区分,生命权强调的是生命的延续,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各器官、组织的完整性,健康权强调的是身体各器官、组织的正常功能。名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题中,趁同学午睡剪去其头发的行为侵犯了该同学的身体权。本题的答案为A。
甲同学趁乙同学午睡之机,为捉弄乙同学,将其头发用剪刀剪去了一部分。则甲侵犯了乙的
- 2024-11-08 19:17:55
- 人格权法(14098-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