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伙人的权利。
【正确答案】:合伙人的权利如下:
(1)追偿权。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转让财产份额权。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对合伙事务作出决定权。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4)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监督执行权。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5)利益分配、亏损分担请求权。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