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甲、乙无约定)所作的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甲、乙无约定)所作的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民法典》第86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BD选项说法正确,A选项说法错误。《民法典》第863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C选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